岑溪市:三堡镇规范山林合同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

  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收入,岑溪市三堡镇认真开展了清理规范山林合同工作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目前,全镇共完成清理山林面积3825.1亩,村集体增加收入7.1473万元。

  加强领导,形成合力。三堡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,镇长和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清理规范山林合同领导小组,成员单位有林业站、司法所、综治办、派出所、财政所和各村(社区)等。在镇党委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发挥职能,相互配合,形成了强大合力,为清理规范山林合同注入了力量。领导小组针对全镇各村的实际给予指导和帮助,并督促工作落到实处。特别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,指导各村以协商为重,走法律途径为辅做好清理规范山林工作。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召开针对性的培训,对清理规范山林合同精准施策,快速推进。

  压实责任,稳步推进。三堡镇为了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清理规范山林合同的相关决策部署,明确了班子包片、市直挂点干部、镇政府包村干部包村,全体村干部为主的责任,明确时间任务,形成了班子领导和镇村干部齐抓共管、层层抓落实的局面。各级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争取支持,积极与承租方协商,向其宣传上级的相关政策文件,采取灵活的谈判技巧赢得主动权。在镇村干部和各单位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,全镇形成了清理规范集体山场合同的浓厚氛围,很快就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如荔良村1600亩的集体山场从10元/亩调整到30元/亩,且每5年增加10%租金,仅此一项增加集体收入3.2万元,该村集体收入也从不足2万元增加到8万元以上。

  创新模式,务求实效。为了切实提高清理规范集体山林合同实效,三堡镇借鉴调解纠纷的“三二一”模式,取得了显著效果。该模式主要的精神是由村一级与承租方至少协商3次,协商无果的由镇组织调解2次,镇级调解无效的由法庭调解,最后走法律途径。这种模式具有发挥村干部主观能动性,体现协商精神,把问题主要解决在镇村一级,具有可操作性、实用性等特点,是目前推进清理规范村集体山林合同的有力抓手。在这种模式下,三堡镇近期将有2000亩集体山林完成清理规范、签订补充协议。(覃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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